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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皮膚疾病的放射治療(Radiotherapy of Benign Skin Disorders)
背景
- 放療在良性皮膚疾病的角色近數十年來大幅萎縮。
- 以放療治療痤瘡(acne)、疣(warts)、多毛症(hirsutism)或頭部髮蝨癬(tinea capitis)已不合倫理。
- 治療發炎性皮膚病(如皮膚炎、乾癬、扁平苔癬)僅具歷史意義,因已有有效替代治療(皮質類固醇、光療、全身性免疫調節劑),且有游離輻射曝露風險。
- Superficial 放療偶爾用於治療頑固性 Hailey-Hailey 病。
蟹足腫(Keloids)
- 復發性蟹足腫常對再切除與病灶內類固醇注射無效,可造成顯著美觀、功能與心理後遺症。
- 加上低劑量(12–20 Gy)輔助放療、分 三至五 fractions,於術後 24–48 小時內開始,可顯著且安全地降低復發率。
- 近期一項納入 250 個蟹足腫的劑量—反應研究結論:20 Gy 分 5 fractions 為最佳術後方案,在復發率(2%)與副作用間取得平衡。
- 耳垂為常見部位,可以低能量光子治療並以鉛屏蔽周圍組織。
- 年輕病人若蟹足腫位於前下頸部(鄰近甲狀腺),不應照射。
皮膚淋巴組織增生(Cutaneous Lymphoid Hyperplasia/Cutaneous Pseudolymphoma)
- 常發生於臉部。
- 病灶對病灶內類固醇無反應時,以低能量光子行低劑量分次放療(10–15 Gy 分 5 fractions)是有效選項,副作用極少(若有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