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INTRODUCTION)
「心理皮膚科學(Psychodermatology)」係指皮膚科中任何一個面向,其中心理因素在皮膚疾病的發生、惡化或後遺症上扮演重要角色。在皮膚科門診所見的病人中,至少有三分之一需要將相關的情緒與社會心理因素納入考量,才能有效處理其皮膚疾病。
許多有心理皮膚科問題的病人拒絕轉介至心理衛生專業人員,有些人在被建議此類轉介時甚至會感到不悅。諷刺的是,心理上「病得最重」的個體往往對其病況的心因性本質最缺乏病識感,且經常拒絕精神科轉介。此時皮膚科醫師面臨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嘗試處理其心理狀況。若皮膚科醫師決定走這條路,就必須熟悉診斷方法、治療選項(包括藥物與非藥物治療,以及藥物潛在的副作用),以及在皮膚科診療環境中所能達成之事的侷限。另一種選擇是忽視心理問題,任由病人疾患的這一部分未受治療。然而,此一選項對病人而言是一種虧待,並可能導致醫療資源不必要的耗用以及心理病理的持續存在。皮膚科醫師可以學會在其訓練與執業環境的限度內有效處理心理皮膚科議題。雖然這比不上與精神科醫師合作所提供的治療來得全面,但依作者之見,由皮膚科醫師來處理這些議題是重要的。
在臨床上有用的心理皮膚科疾患概念化與分類方法呈現於 Fig. 7.1。此分類納入了美國精神醫學會《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5™)的更新內容。本章討論在皮膚科執業中常見的部分原發性與續發性心理狀況,並回顧這些疾患病人的評估與處置策略,包括藥物與非藥物治療。以搔癢(pruritus)與感覺異常(dysesthesia)為特徵的疾患則在第 6 章涵蓋。

圖 7-1:心理皮膚科疾患的分類
Fig. 7.1 心理皮膚科疾患的分類。心理皮膚科疾患可由以下兩方面概念化:(1) 特定的心理皮膚科病況及其分類;以及 (2) 底層心理病理所表現出的症狀複合體。原發性心理皮膚科疾患(Primary psychodermatologic disorders)是指病人通常沒有原發性皮膚疾病,而皮膚病灶為自我造成者。續發性心理皮膚科疾患(Secondary psychodermatologic disorders)是指病人因皮膚疾病而產生心理困擾或心理疾患者。心理生理性疾患(Psychophysiologic disorders)是指原發性皮膚病況(如乾癬 psoriasis)因心理或行為因素(如壓力、焦慮)而惡化者。某位心理皮膚科疾患的病人,其表現的症狀複合體可具有焦慮、憂鬱、精神病、以及強迫思考/強迫行為這四大主要心理病理型態中一種或多種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