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HISTORY)
「嬰兒血管瘤(infantile hemangioma)」與「嬰兒期血管瘤(hemangioma of infancy)」這些術語,描述的是一群於嬰兒期出現、並展現特徵性臨床與組織學表現的特定血管腫瘤。IHs 在醫學文獻中已被認識數個世紀,並曾被賦予各種名稱,例如草莓狀母斑(strawberry nevus)與微血管性血管瘤(capillary hemangioma)。儘管早期曾嘗試區分不同類型的血管病灶,但「血管瘤(hemangioma)」一詞仍被套用於各式各樣的先天性與後天性血管異常,包括血管畸形,而未考慮其生物行為上的差異。
在血管性「胎記(birthmarks)」(包括那些在嬰兒早期才明顯化的病灶)研究中的重要進展之一,是生物學分類體系的被接受。1982 年,Mulliken 與 Glowacki 首先提出血管性胎記應依其生物學與臨床行為加以分類。國際血管異常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Vascular Anomalies)已修改並定期更新此分類,以反映新的見解,包括多種血管異常類型的遺傳學基礎(表 103.2)。
在此組織架構下,血管性胎記被分為三類:血管腫瘤(vascular tumors)、血管畸形(vascular malformations),以及一小群「暫時未分類(provisionally unclassified)」的病灶。血管腫瘤以細胞增生為特徵,包括 IH、化膿性肉芽腫(pyogenic granuloma),以及較不常見的腫瘤如叢狀血管瘤(tufted angioma)與類卡波西型血管內皮瘤(kaposiform hemangioendothelioma)(見表 103.2 與第 114 章)。另一方面,血管畸形被認為代表血管形態發生過程中的錯誤。它們常在新生兒期被注意到,但與 IHs 不同的是,它們在出生第一年並不會快速增生,也不會自發性消退(見表 103.1;
見圖 104.1)。血管畸形以其所含異常血管的類型及其血流特性為特徵(見第 104 章)。此生物學分類納入了組織病理學、免疫組織化學與遺傳學特徵,有助於將 IHs 與其他血管異常區分開來,並可預測這些血管病灶的臨床行為與預後。目前的分類作為理解血管性胎記的架構,但隨著新見解的出現仍在持續演進。

表 103-1:嬰兒血管瘤與血管畸形之間的差異。

表 103-2:血管性胎記的生物學分類。依據國際血管異常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Vascular Anomalies, ISSVA)血管異常分類更新。血管畸形於第 104 章討論,其他血管腫瘤於第 114 章討論。CAVM,capillary–arteriovenous malformation;CLAVM,capillary–lymphatic–arteriovenous malformation;CLM,capillary–lymphatic malformation;CVM,capillary–venous malformation;LVM,lymphatic–venous mal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