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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和治療(PALLIATION)

局部晚期腫瘤(Locally Advanced Tumors)

偶爾會有年長、體弱或有精神疾病的病人以晚期且被忽視的皮膚癌來就診,這些腫瘤雖無法治癒,卻可獲得緩和。此類腫瘤常會疼痛、出血並感染,對病人與照顧者雙方都造成問題。加上組織填補物(bolus)(見圖 139.2)後,可使用百萬伏特級光子(megavoltage photons)快速(數分鐘內)給予 8–20 Gy 的單次大分次照射。不合作的病人在治療前可能需要輕度鎮靜。這些大的單次分次照射耐受性良好,毒性極小。替代療程包括每週給予一次或兩次的多次中等劑量分次照射(例如 8 Gy × 3)。在其他方面健康狀況良好的年長病人,較高總劑量的分次計畫,例如 35 Gy 分 5–7 次分次照射或 40 Gy 分 10 次分次照射(圖 139.9),可能更為合適,且在意圖上可視為較積極。這些常以每週兩次或三次分次照射的方式給予。

轉移(Metastases)

真皮型轉移(dermal-based metastases)最常發生於肺癌與乳癌病人,且一般而言與不良預後相關(見第 122 章)。皮膚 SCC、Merkel cell carcinoma 與黑色素瘤(melanoma)病人可發生轉移途中(in-transit)轉移與遠端真皮轉移。皮膚轉移也可能表現為快速增大的皮下腫塊,其上覆蓋的皮膚完整。

潰瘍與出血是皮膚轉移的併發症,可對緩和性放射治療有反應。以正電壓光子(orthovoltage photons)或百萬伏特級光子(加上 bolus)給予單次 8 Gy 分次照射,或 20 Gy 分五次分次照射,都是有效的療程。其他部位的轉移沉積(例如骨骼)也以類似的劑量分次計畫獲得緩和。

圖 139-2:電子射束的深度劑量——有與沒有 bolus。

Fig. 139.2 Depth dose of electron beams – with and without a bolus.A 劑量為 6 MeV 與 12 MeV 的射束。B 展示 bolus 效應,藉此在皮膚表面獲得更適當的輻射劑量。Bolus 材料需為組織等效(tissue equivalent)並維持固定厚度;其組成從石蠟(paraffin wax)到熱塑性材料(例如 Aquaplast®)不等。Courtesy Lynn Wilson, MD.

圖 139-9:侵犯腮腺淋巴結的轉移性鱗狀細胞癌。

Fig. 139.9 Metastatic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involving the parotid lymph nodes.A 一位 85 歲男性,右側腮腺淋巴結有晚期且無法手術的 SCC。B 在為期兩週的緩和性放射治療(40 Gy 分 10 次每日分次照射,使用 12 MeV 電子加上組織等效 bolus)之後,他獲得完全的臨床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