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CLASSIFICATION)
2012 年修訂版國際 Chapel Hill 共識會議命名法(2012 revised International Chapel Hill Consensus Conference Nomenclature)建基於專家共識,為各種類型的血管炎提供了標準化的術語與疾病定義。2018 年針對 Chapel Hill 命名法所發表的皮膚科增補文件,則進一步對皮膚血管炎作了分類。此外,血管炎診斷與分類準則研究(Diagnostic and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in Vasculitis Study, DCVAS)是一項運用病人資料的大型跨國觀察性研究,目標在於發展並驗證以證據為基礎的診斷與分類準則,以供臨床實務與臨床試驗使用。這些資料是修訂版 ACR-EULAR 大血管血管炎與 ANCA 相關血管炎分類準則的基礎。
由於一套以受侵犯血管的主要口徑為基礎的系統在概念上很實用,並有助於預測臨床表現與相對應的組織病理學發現,因此本章將採用此類分類架構(見表 24.1)。有助於皮膚血管炎分類的其他特徵包括全身性表現、直接免疫螢光 (direct immunofluorescence) 檢查,以及相關實驗室發現的有無,例如抗嗜中性球細胞質抗體(anti-neutrophil cytoplasmic antibodies, ANCAs)(見圖 24.16)。儘管已有各種獨特血管炎症候群的描述,卻常缺乏專屬的診斷準則,且始終需要臨床病理對照。

圖 24-16:ANCA 在 ANCA 相關血管炎中的頻率範圍。

表 24-1:皮膚血管炎分類架構。在 Behçet 病病人中,可能有小型、中型與大型血管的侵犯。AI-CTD,自體免疫結締組織疾病;ANCA,抗嗜中性球細胞質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