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觀 (OVERVIEW)
兩種概念化方式
- 依特定心理皮膚狀況分類。
- 依潛在精神病理的症狀群與診斷型態分類,包括焦慮 (anxiety)、憂鬱 (depression)、精神病 (psychosis) 與強迫 (obsession–compulsion)。
- 後者實用之處在於:了解精神病理表現能讓臨床醫師選擇最適當的精神藥物。例如若潛在精神病理涉及強迫思考與/或強迫行為,選擇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 (SSRI,如 fluoxetine) 便合乎邏輯。
依心理皮膚狀況的四大類別
- 原發性心理皮膚疾患 (primary psychodermatologic disorders):病人典型無原發皮膚病,皮膚病灶為自造,例如妄想性寄生蟲病 (delusional infestation)、身體聚焦重複行為 (body-focused repetitive behaviors)。
- 次發性心理皮膚疾患 (secondary psychodermatologic disorders):病人因皮膚疾病而發展出心理困擾或心理疾患。
- 心理性搔癢與感覺異常 (psychogenic pruritus and dysesthesia):病人表現純粹感覺性主訴(搔癢、灼熱、螫痛),無妄想成分、無原發皮膚病、無潛在內科疾病的證據。
- 心理生理性疾患 (psychophysiologic disorders):原發皮膚疾病(如異位性皮膚炎、乾癬)因心理或行為因素(壓力、焦慮)而加重。

表 7-1:皮膚科使用的精神病理型態與精神藥物。心理皮膚疾患的藥物治療可依潛在病理生理選擇。此表不求詳盡,聚焦於皮膚科診療較常使用的精神藥物。SSRI 為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SNRI 為血清素—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EPS 為錐體外副作用;TD 為遲發性運動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