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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lidomide 與 Lenalidomide

歷史

  • 少有藥物像 thalidomide 這樣惡名昭彰。1950 年代在歐洲作為鎮靜/安眠藥引入,常用來控制懷孕期晨吐,因此被開給數千名孕婦,結果慘烈。
  • 1961 年因與數千名嬰兒出生時的海豹肢症(phocomelia,四肢嚴重發育不全)相關,全球撤市。撤市當時 thalidomide 從未取得美國 FDA 核准。
  • 1960 年代中期因報告顯示能顯著緩解痲瘋性紅斑結節(erythema nodosum leprosum, ENL)症狀而重新受到注意。
  • Thalidomide(Thalomid®)1997 年獲 FDA 核准治療 ENL,之後成功用於多種發炎性皮膚疾病。
  • Lenalidomide(Revlimid®)為第二代 thalidomide 類似物,2006 年上市後用於治療頑固性皮膚型 LE 等皮膚疾病。

REMS 規範

藥物動力學與兩藥比較

  • Thalidomide 為親脂、非極性 piperidine-dione,吸收差且高度與蛋白結合。
  • 服藥後 2–6 小時達血漿峰值,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半衰期 9 小時。
  • 主要降解途徑為非酵素性水解,但亦由 CYP 酵素代謝。
  • 確切排除途徑不明,但為非腎性。
  • 兩藥皆具免疫調節、抗血管新生與抗腫瘤特性。
  • Lenalidomide 相較 thalidomide 對 T 細胞與 IL-2、IFN-γ 生成的作用更強。
  • Lenalidomide 神經病變風險極小,鎮靜與便祕也少見得多。

原文條列(排版斷裂,歸屬為 Table 130.15 的表註片段)

  • 原文此處插入一段與 sirolimus/tacrolimus/everolimus 有關的文字,並非 thalidomide 段落內容,依原文平鋪保留、不自行分派:
    「與 cyclosporine 相比多毛(hypertrichosis)明顯較少。Everolimus 是作用機轉類似 sirolimus 的免疫抑制劑,亦具抗腫瘤作用(如結節性硬化症相關腫瘤、Kaposi 氏肉瘤);其他副作用包括黏膜炎、腹瀉與肺毒性。ACE,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CSA,cyclosporine;siro,sirolimus;tacro,tacrolimus。」

機轉

  • 兩藥確切機轉未知。
  • 對皮膚疾病的抗發炎與免疫調節效果,一般認為主要透過抑制 TNF 的釋出與活性。

劑量

  • THALOMID REMS® 與 REVLIMID REMS® 計畫的重點是預防懷孕
    • 治療前,有生育潛能的女性必須已避孕 1 個月,且在第一劑前 24 小時內有陰性的血清懷孕試驗。
  • 若初始病史或理學檢查顯示周邊神經系統疾病,應尋求神經科會診。
  • 監測指引見 Table 130.3。
  • Thalidomide 劑型:50、100、150、200 mg 膠囊。給藥方案依疾病與嚴重度而異。
    • ENL(與抗痲瘋化學治療併用):100 至 400 mg/day(詳見藥品說明書)。
    • HIV 相關口腔潰瘍與嗜中性球性皮膚病:一般為 100 mg/day。
    • 鎮靜是最常見的劑量限制副作用,即使 50 mg/day 也相當常見。
  • Lenalidomide 劑型:2.5、5、10、15、20、25 mg 膠囊。治療皮膚疾病的劑量典型為 5 至 10 mg daily。
  • 頑固性圓盤狀或 SCLE 病灶:thalidomide 清除率達 75%–90%(Fig. 130.9)。
    • 起始劑量 50–100 mg/day,見到臨床效果後(通常在 2 週內)減至 25–50 mg/day。
  • SLE 的急性皮膚病灶:緩解率可達 90%,但需較高劑量與較長治療期才見效果。
  • 部分病人可用間歇性 thalidomide 療程(2–3 個月)清除病灶,同時併用抗瘧藥並以其作為維持治療。

主要副作用

Thalidomide

  • 妊娠第 21–36 天期間單一劑量即造成 100% 的先天缺陷發生率(見 Table 130.5)。
  • 鎮靜是最常見的不良副作用,可能需改為睡前給藥並逐步調整劑量。
  • 便祕亦常見。
  • 可發生永久性神經損傷(主要為感覺神經病變),長期治療者較常見;治療前和/或治療期間可能需測量感覺神經動作電位振幅(sensory nerve action potential amplitudes, SNAP)。
  • 可能出現無月經(amenorrhea)與原發性卵巢衰竭。
  • 罕見後果:嚴重白血球低下、脫屑性紅皮症、TEN。
  • 已描述 HIV 陽性病人特有的過敏性反應。
  • 常見皮膚副作用:指甲脆裂、乾燥、搔癢、手掌發紅。
  • 偶可出現周邊水腫。
  • 血管栓塞不常見,除非病人同時接受皮質類固醇。

Lenalidomide

  • 除致畸性外,可造成顯著嗜中性球低下與血小板低下,需依 Table 130.3 密切監測。
  • 亦曾觀察到肝毒性。
  • 雖典型不會有神經病變,但可發生靜脈與動脈血栓栓塞,主要為深層靜脈血栓與肺栓塞。
  • 建議血栓預防,藥物選擇(如低劑量 ASA、直接作用口服抗凝劑)依病人危險因子決定。
  • 亦有嚴重藥物疹包括 Stevens–Johnson 症候群的報告。

適應症

Thalidomide

  • FDA 核准用於 ENL(第 II 型痲瘋反應),有效率 99%;但對第 I 型痲瘋反應無效。
  • 多年來出現的 off-label 用途:皮膚型 LE(見上)、結節性搔癢症(prurigo nodularis)、日光性搔癢症(actinic prurigo)、口瘡性口腔炎(aphthous stomatitis)。
  • HIV 相關黏膜潰瘍與嗜中性球性皮膚病(含 Behçet 病)相關口瘡對 thalidomide 反應迅速,但停藥後潰瘍很快復發。
  • 有趣的是,周邊神經病變比率最高者為結節性搔癢症病人。

Lenalidomide

  • 目前 FDA 核准用於濾泡性或被套細胞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deletion 5q 骨髓分化不良症候群。
  • 利用其神經病變風險較低的優勢,用於與 thalidomide 類似的皮膚疾病:嚴重頑固性皮膚型 LE、慢性日光性皮膚炎、結節性搔癢症。
  • 因與單株免疫球蛋白症(monoclonal gammopathy)相關,亦用於治療硬化性黏液水腫(scleromyxedema)。

禁忌

  • 絕對禁忌:對藥物過敏、懷孕;thalidomide 另加既有周邊神經病變。
  • 有生育潛能的女性使用兩藥皆須同意採用高效避孕(例如同時使用兩種可靠避孕方式)。
  • 服用這些藥物、且女性伴侶有生育潛能的男性必須使用保險套(即使已結紮),同時伴侶另採一種避孕方式(口服或屏障法)。
  • 兩藥的相對禁忌:顯著肝或腎疾病、神經疾病病史、充血性心衰竭、高血壓、便祕、甲狀腺功能低下。
  • 有易發傾向者(如抗磷脂抗體、骨髓瘤)血栓風險可能增加,尤其 lenalidomide。
  • 正接受抗瘧藥者應繼續使用,因這些藥物曾被報告可抑制血小板凝集與附著。

懷孕與哺乳

  • 孕婦不應使用;哺乳母親也以避免兩藥為宜。
  • 男性生育力資料有限,但動物研究曾報告睪丸退化。
  • 迄今動物研究中未觀察到對女性生育力的不良影響。

藥物交互作用

  • Thalidomide 可能放大酒精、barbiturates、chlorpromazine、reserpine 的鎮靜作用。
  • 任何顯著誘導 CYP3A4 酵素的藥物可能降低荷爾蒙避孕的效果,增加懷孕與致畸的可能性。
  • Lenalidomide 可能提高 digoxin 濃度,建議監測血漿濃度。
  • 同時使用促血栓藥物(如 estrogen、IVIg、erythropoietin)與 lenalidomide 者血栓栓塞風險可能增加。


圖 130-9:圓盤狀紅斑性狼瘡以 thalidomide 治療後的改善。A 基線;B 治療後紅斑與鱗屑—結痂顯著減少。